2008年6月22日 星期日

我當上了活動大使!


第一次當上 "活動大使" !
活動名為 "留住快樂一刻 - 攝影比賽"
由香港女青年商會和明愛合辦
八月尾還會有個Closing Ceremony,我也會出席 ~


(大家都唻參加啦! 將你認為最快樂的拍下來,加些caption,便可以參賽喇 ~)


今日就出席左佢地既Press Con
再一次分享我既故事和宣揚樂觀人生


同場還有三位超年輕的嘉賓
同佢地傾計, 我覺得自己回到17歲...哇卡卡卡!


佢地都好乖,係好學生好孩子
還積極當義工,現在當年青人真不容易



班相!? 我好似Miss !!! XDDDDDDDDDDDDD


好開心可以當上Ambassador
從來都無諗過會有呢個機會,很難得~
因為我唔覺得自己有咁既資格
第一次接觸呢一類事物
又令我思想改變了


*****


比賽主題


「留住快樂一刻」──


何謂快樂? 究竟在青年人心目中最快樂的是甚麼? 有人認為擁有幸福家庭、漂亮外表、自由、甜蜜愛情、健康身體、豐富知識,甚至事業有成或富有便是快樂的人生。你同意嗎?


 


對象


- 少年組:12-17     - 青年組:18-25


 


比賽須知


1.     參加者需要以「留住快樂一刻」為題,用數碼拍攝照片,並寫上標題及相片所要表達的意思。


2.     解說文字不多於一百字。


3.     相片解像度必須為300萬像素或以上,相片可調較亮度、對比度及裁放,但不可為電腦合成影像。


4.     作品要以jpg格式電郵到: happines.net@gmail.com每位參加者只限提交一份作品參賽。


5.     參賽作品可為黑白或彩色。


6.     評審準則: 主題(50%) ,創作意念(25%)及構圖(25%)


 


比賽規則


1.     參賽作品拍攝日期不限,但必須從未參加過其他比賽或曾公開發表。


2.    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原創,不得有抄襲成份,並且無侵犯他人的權益(包括版權)。若提交非自行拍攝及擁有之作品將被取消資格。若有關作品引起責任問題,參賽者須自行負責及賠償,主辦單位將循民事訴訟索償一切引致的損失。


3.     所有參賽作品無論獲獎與否,均不獲發還。


4.     得獎作品將於20088月份閉幕禮暨作品展上展出。


5.     主辦單位擁有比賽的最終決定權及所有參賽作品的使用權,參賽者不得異議。


 


獎勵


每組作品將由大會評判選出冠、亞、季軍各一名及優異獎各三名。各得獎座及禮品乙份。


 


參加辦法


參加者可於本計劃之網頁: http://www.hkjtt.org下載或於明愛各社區中心索取參加表格,填妥參加表格連同參賽相片電郵到: happines.net@gmail.com


 


截止日期及結果公佈


截止遞交作品日期為20080718(星期五)。得獎名單將於20088月份於活動閉幕禮暨作品展上公佈。得獎者將由專人另行通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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